山东恒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恒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滨州高新置业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1602民初3497号
申请人山东恒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滨州高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6日作出的(2020)鲁1602民初3497号民事裁定书存在笔误,特此补正裁定如下:
“(2020)鲁1602民初3497号民事裁定书”更正为“(2019)鲁1602民初3497号民事裁定书”。
审 判 员***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书 记 员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