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通特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市通特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湘潭金鹏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湘03执恢23号
申请执行人长沙市通特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湘潭**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长沙市通特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湘潭**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恢复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4)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湘潭仲裁委员会(2015)潭仲裁字第163号裁决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