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421执恢153号
***、四川奥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永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四川奥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永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69336.8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86343.84元,其中,执行标的769336.84元,执行费10093元,诉讼费6914元。本院已于2021年5月26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川0421民初146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