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闽0212执恢146号
厦门鼎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福建省宜尚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厦门鼎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宜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厦门鼎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厦门鼎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闽0212执1162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