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远创建设有限公司

原告某某与被告湖南远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一案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湘0381民初1290号
原告:***。
被告:湖南远创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湖南远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5月2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湖南远创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湖南远创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550元,减半收取1775元,由原告***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员 刘智毓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刘 健
书 记 员 马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