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天一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河北三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1391执1291号
河南天一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河北三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南天一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北三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河北三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案款619364.15元。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河南天一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向本院书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豫1391民初103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