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东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东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412执保1782号
***:
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南京东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0日立案执行,解除保全标的82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人提交的财产线索及网络查询结果,本院冻结了被申请人南京东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的账户3205********_1,实际冻结可用金额1370.07元,超额冻结金额82000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1日;轮候冻结了被申请人南京东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溧水支行的账户1012********,实际冻结可用金额0.00元,超额冻结金额820000.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1日。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