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集团有限公司

威胜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兰天武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湘0104执4385号
申请执行人威胜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46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170714203。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湖南兰天武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158号和谐潇湘大厦1507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705502943。
法定代表人:颜家品,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威胜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兰天武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湘0104民初397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湖南兰天武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湖南兰天武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80081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湖南兰天武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收入680081元,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湖南兰天武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价值相应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