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某某与楚雄北控润源水务有限公司、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云23执270号
***、楚雄北控润源水务有限公司、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与楚雄北控润源水务有限公司、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20)云23民初10号民事判决书,对被执行人未履行的标的(按照同期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鉴定费)进行执行。现被执行人楚雄北控润源水务有限公司已经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特告知如下:
本院于2021年12月9日作出的(2020)云23民初1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附:利息计算通知书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