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重庆美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渝0101执保606号

申请人:***,男,汉族,1973年8月26日出生,住重庆市万州区。

被申请人:周启中,男,汉族,1973年8月31日出生,住重庆市万州区。

被申请人:***,女,汉族,1975年3月12日出生,住重庆市万州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周启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提出书面财产保全申请并依法缴纳保全费920元,经审查,本院作出(2020)渝0101民初14624号裁定准予保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申请人***申请执行被申请人周启中在万州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案款90000元[执行案号:(2020)渝0101执5088号]。

二、查封担保人杨某所有的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房屋。在查封期间,暂由杨贞琴保管、使用、不得变卖、处置或设立担保物权。

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本次保全期限: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利三年。在本期限届满前,当事人需要续行保全的,书面向本院申请办理续行保全手续,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保全期限届满后,其保全效力消灭。

审判员  邬建华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  张梦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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