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万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黄山市万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创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705执保282号
申请保全人:黄山市万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安徽省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齐云大道41号新潭故里3幢5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00704951779W。
法定代表人:曹瑶琴。
被保全人:安徽创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安徽省铜陵市义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5MA2TBBTT96。
法定代表人:石金水
本院在执行黄山市万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创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黄山市万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徽创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580000元的财产或扣划、扣押、提取、扣留其等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江山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余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