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巨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申请执行鸡西巨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鸡冠执字第828号
申请执行人***,男。
被执行人鸡西巨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鸡西巨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给付义务,现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2014)鸡冠民初字第96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