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华世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山东东华世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甘0103民初5098号 原告:***,男,1993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被告:山东东华世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大街5号中泰大厦5层505室。 法定代表人:朱配五。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经理。 被告:***,女,1975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 原告***与被告山东东华世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9日立案。原告于2023年4月20日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的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444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王 琦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