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三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闽01执13号
**(福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福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省三奥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2015)鼓民初字第6139号生效法律文书确认,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42400元及违约金合计87042元,现该案由鼓楼区人民法院提级到本院执行。本案在执行中,**(福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意以收到25000元了解本案执行,并承诺放弃剩余债权的执行。为此,本院已扣划25000元汇入**(福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本案执行费1174元、诉讼费1000元也已付清。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