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闽0582民初9746号
原告:云南鲁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大商汇商贸中心60幢第6层616号,注册号×××12。
法定代表人:郇金民,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白峰,贵州双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邓乃浩,贵州双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70年6月27日出生,汉族,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
被告:***,男,1963年2月19日出生,汉族,住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芳妤,云南靖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秋,云南王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厦门百应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象屿路88号保税市场大厦70室之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999104021。
法定代表人:周士渊,该公司董事长。
第三人: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晋江市安海前埔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15435678X1。
法定代表人:柯金鐤,该公司总经理。
厦门百应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绵绵,福建重宇合众(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云南鲁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第三人厦门百应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7日立案后。云南鲁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云南鲁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云南鲁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由云南鲁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林荣业
审 判 员 吴小妹
人民陪审员 庄茹娟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法官 助理 李汝乔
书 记 员 林巧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