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颖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眉山市远卓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四川颖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丹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424执172号

眉山市远卓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四川颖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眉山市远卓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颖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为124288元及案件执行费1764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该款已于2021年3月11日执行到位并已支付眉山市远卓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至此,丹棱县人民法院(2019)川1424民初1014号案件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