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鄂9004执2070号
仙桃市新基业建材有限公司、湖北鑫恒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仙桃市新基业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鑫恒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7日作出的(2019)鄂9004民初318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1年6月30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向被执行人湖北鑫恒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邵广兵、***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按协议内容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仙桃市新基业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