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厚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河北厚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冀1102执保177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5年5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衡水市。
被执行人河北厚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衡水市开发区光明路79号。
法定代表人:齐恩厚,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齐恩厚,男,1972年6月8日出生,汉族,现住衡水市开发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河北厚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齐恩厚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9)冀1102财保62号民事裁定书,已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查封,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冀1102执保177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王维明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龙铁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