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联绅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联绅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r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1123执保10号
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联绅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联绅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2月27日通过全国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对申请人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及存款解除了冻结(即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开设在长沙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账号800205832102011、中国光大银行衡阳石鼓支行账号53310188000008567、53310188000005867、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蒸湘支行账号8440000855939970012)。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