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联绅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联绅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1123执保99号
湖南联绅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联绅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湖南联绅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9年12月17日通过全国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对被申请人湖南乐福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账号为:18754901040008226的银行账户、存款予以了冻结。申请冻结金额3758642.50元,实际控制金额22071.9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双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湘1123民初1246之一号民事裁定书部分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