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泺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泺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302执4297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5年7月25日出生,汉族,住临沂市兰山区。
被执行人:**泺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县金花东路北滨河西路西滨水雅园09幢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6739259686D。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泺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县进阳东路北蒙阳南路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60604430732。
法定代表人:陈建,董事长。
被执行人:**县泺源餐饮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县北环路中段,统一信用代码:91371326587192434P。
法定代表人:高伟,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69年1月12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县。
被执行人:高伟,男,1964年6月29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县。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泺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泺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县泺源餐饮有限公司、***、高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未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鲁1302民初1369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通知结案。并将执行人已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屏蔽、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解除限制消费、查封、冻结财产等执行措施。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