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湘0611执异18号
异议人: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住所地岳阳市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望城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611MB0P50449X。
申请执行人: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岳阳市岳阳楼区望岳路2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06637112X2。
在本院执行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对本院已生效(2020)湘0611民初993号判决不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要求停止本案的执行。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书面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异议人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称,(2020)湘0611民初993号民事判决书是根据贵院委托湖南公立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结果进行判决的,因南联棚改工程是政府公益性项目而不是商业开发项目,是由政府进行财政投入并进入财评范围,而法院委托第三方按照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进行评估,该评估标准是以营利性的定额标准,含有较高的建筑利润,故评估价格远高于财评价格,如执行该判决,就会引导财政投入的政府公益工程的建筑施工方不走正常的财评结算。同时,因为该工程未经国土规划、建设局、人防、消防验收,所以无法经过财评办理竣工结算,故该判决存在方向性错误,故申请停止本案执行。
申请执行人未提出答辩,也未向本院提交证据。
本院查明: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5日作出(2020)湘0611民初9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支付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联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主体工程量工程款、“三通一平”工程量工程款4,526,080元;二、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支付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窝工损失赔偿504,109元;三、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支付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垫付的评估费用120,000元;四、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支付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2020年12月5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以4,526,080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欠付的工程款利息。上述款项,限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判决生效后,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1年5月6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5月12日向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6月22日作出(2021)湘0611执238号执行裁定书,扣划异议人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在金融机构的存款5,319,629.3元。异议人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不服,提起执行异议。
本院认为,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本案中,异议人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认为据以执行的(2020)湘0611民初993号民事判决存在错误,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该异议属于对执行依据的实体审查,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解决。故此,异议人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申请异议的理由不成立,该项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或者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三款、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异议人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审判长 刘 柳
审判员 孙会斌
审判员 方 佩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邓海银
附相关法律条文: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过程中或者执行保全、先予执行裁定过程中的下列行为违法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审查:
(一)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以物抵债、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执行措施;
(二)执行的期间、顺序等应当遵守的法定程序;
(三)人民法院作出的侵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被执行人以债权消灭、丧失强制执行效力等执行依据生效之后的实体事由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进行审查。
除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被执行人以执行依据生效之前的实体事由提出排除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依法申请再审或者通过其他程序解决。
第十七人民法院对执行行为异议,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
(二)异议成立的,裁定撤销相关执行行为;
(三)异议部分成立的,裁定变更相关执行行为;
(四)异议成立或者部分成立,但执行行为无撤销、变更内容的,裁定异议成立或者相应部分异议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