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意昂机电股份公司

某某、福建意昂机电股份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92执保541号
申请保全人***,男,1967年02月10日生,汉族,住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
被保全人福建意昂机电股份公司,住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西路市。
法定代表人:庄佟伟。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福建意昂机电股份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吉0192民初142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2年9月15日立案保全,查封被保全人福建意昂机电股份公司名下车牌号为闽C×××**、闽C×××**车辆车籍(查封期限贰年,查封日期2022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7日),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院(2022)吉0192民初1424号民事判决书中的保全事项现已保全完毕。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