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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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波 市 镇 海 区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211执1246号
宁波中多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波中多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永恒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浙0211民初1651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波中多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8月1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永恒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0211执1246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