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李绍柱、王献镇等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427执保184号
李绍柱与山东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献镇、葛鹏鹏、王志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李绍柱申请查封被申请人山东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献镇、葛鹏鹏、王志朋名下财产,保全价值80000.00元。
实际查封、冻结山东舜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80000.00元。
结案方式:保全完毕。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