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鑫城腾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中煤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103执6737号 湖南鑫城腾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中煤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鑫城腾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煤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23)陕0103民初30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1910085.76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人还款1948601.25元,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103执6737号案件执行完毕,于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结案。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