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西王建工有限公司

淄博斌特商贸有限公司、山东西王建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1626执196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淄博斌特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周村区周隆路新庄村委院内(斌特),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306592634196P。
法定代表人李萍,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西王建工有限公司,住所地:邹平西王工业园,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16267508597620。
法定代表人王明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淄博斌特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西王建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鲁1626执196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王永峰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书记员  王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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