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佳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远大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孝感佳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鄂0902民初2089号之一******
原告:湖北远大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孝感市孝南区******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026980434824。******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湖北律之心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参与调解、进行和解,收集、提交证据,代签法律文书。******
被告:孝感佳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孝感市孝南区新华街南卧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000731863871。******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湖北远大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孝感佳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原告湖北远大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湖北远大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北远大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27516元,撤诉减半收取13758元,保全费用5000元,由原告湖北远大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池一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