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嘉海建设有限公司

嘉兴市嘉海建设有限公司、上海臣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482执272号 嘉兴市嘉海建设有限公司、上海臣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嘉兴市嘉海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臣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84047.67元及利息,执行费为1160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上海臣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申请人受偿85437.58元,并放弃余款的执行。至此,本院(2023)浙0482执272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