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建工程有限公司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124执保72号 申请保全人:***,男,1982年11月3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3292319********,汉族,湖南省道县人,住道县万和世纪城22栋4**416。 被保全人:湖南海建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83551907N,住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69号融科东南海NH1幢708. 法定代表人:***。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湖南海建工程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湘1124财保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院已依法解除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2023)湘1124执保72号案件解除保全方式结案。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