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522执1015号
***(申请执行人)、哈尔滨庆钢烘储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
***与哈尔滨庆钢烘储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74959.36元、预先支付的案件受理费2712元及保全费1894元,共计279565.3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79565.36元,并由被执行人哈尔滨庆钢烘储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缴纳申请执行费4024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