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因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建安人社监察令字〔2022〕第10号,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拟被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2-06-24

相关诚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