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源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源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渝01**民初20954号 原告:***,男,汉族,1973年9月15日出生,住四川省简阳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长源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长寿区***道办事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520335308044。 法定代表人:**。 被告:中治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大渡口区西城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95854690R。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重庆长源建设有限公司、中治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3日立案。2020年9月14日,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本案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周 文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