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菱格空调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市宝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龙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 被告:上海建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莘庄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菱格空调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龙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建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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