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维斯顿工贸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04执260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济南维斯顿工贸有限公司、无锡市泛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104民初257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济南维斯顿工贸有限公司、无锡市泛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2年3月7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104民初2578号民事判决书履行完毕。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