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426执908号
***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德州**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德州**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平原县人民法院(2022)鲁1426民初12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8月4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3814901.75元及利息,鉴定费360000元、案件受理费23123元等费用。
2022年9月9日,德州**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给付***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全部欠款、利息及费用4325234.75元。
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