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天力建设工程公司

***、江西天力建设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豫0522执恢94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1967年04月22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固始县。
被执行人:江西天力建设工程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青山湖大道188号。
法定代表人:汤建强。
被执行人:汤阴希尔顿商业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汤阴县乾坤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西北方位。
法定代表人:张柳堡。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江西天力建设工程公司、汤阴希尔顿商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豫0522执314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焦保顺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  李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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