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恒昊建设有限公司

***、武汉恒昊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0881执3209号

***、武汉恒昊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武汉恒昊建设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于2020年9月25日扣划被执行人武汉恒昊建设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内存款350641元至本案子账户。本院已将本案执行费5083元转入国库,将案款345558元直接汇入申请执行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经强制执行,本案标的已执行到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