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清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闽0181执1847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天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与重庆天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31242.7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212635.71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行金(***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闽0181民初4283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