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联鑫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中联鑫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开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121执1404号
本院执行申请人贵州中联鑫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于2020年08月05日立案,申请金额为160000元、执行费2300元。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自动履行付清案款。至此,申请执行人贵州中联鑫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121民特92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 康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书记员 李远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