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元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汇筑混凝土有限公司、四川元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川0180执120号
成都汇筑混凝土有限公司、四川元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成都汇筑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四川元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川0180民初3873号民事调解书,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支付案款260,0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对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其他费用的执行,执行费4,407元已缴纳。本院已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消费措施及财产查控措施,并告知当事人,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慎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