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峻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储诚良、安徽峻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皖0828执350号
申请执行人:储诚良,男1964年06月2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岳西县。
被执行人:安徽峻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340828058497646B,住所地岳西县天堂镇天仙河路金翠兰广场2号楼。
法定代表人:包道霞。
申请执行人储诚良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2日作出的2018皖0828民初3201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3月26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被执行人在(2020)皖0828执350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二、拒不履行的,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60000元,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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