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因存在未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被罚款叁万壹仟元(南住建罚决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1-09-06

相关诚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