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宇航防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宇航防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泰富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开民初字第1424号
原告郑州宇航防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达路96号B6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文德,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司凯华,河南保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南泰富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商务东四街交叉口联合中心1幢2101号。
法定代表人邹春平,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发彦,河南中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红斐,河南中砥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郑州宇航防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泰富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司凯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委托代理人卢红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11年3月2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射线防护工程合同书》,合同约定了对于洛阳市第一中医院射线防护工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备选项目的价目,原告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被告要求增加了部分工程项目,但是工程完工之后,原告以多种方式多次要求被告履行支付货款义务,但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货款,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67782.3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一、本案不是买卖合同纠纷,为施工合同纠纷,原告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履行了工程合同;二、本案已过诉讼时效,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提交如下证据材料:证据一《射线防护工程合同》一份,证明原被告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证据二被告联系人书写的工作联系单上证明一份,证明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达成补充协议,在原告已经履行完毕先前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又约定增加CT机房防护和四个防护通风门窗,价格分别为33942.3元和21840元,共计55782.3元。
被告质证,对合同的真实性无异议,但合同第七条明确约定货款的支付日都是在验收合格后,所以原告必须要有决算书,竣工验收单才能证明原告履行了该份合同,对工作联系单,不能证明原告履行了原合同且履行完毕,也不能证明原告履行了增加的项目,应当提交履行增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单或决算书。
被告未提交证据材料。
根据原被告举证、质证及庭审查证,本院确认本案事实如下:
2011年3月20日,原告郑州宇航防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泰富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射线防护工程合同书》,双方就工程名称、地点、工期、项目标准、数量、金额、工期、工程质量及验收、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备选项目等进行了约定,工期自2011年3月25日至2011年4月21日,包死价112000元,备选项目32326元。2011年4月21日,被告河南泰富科技有限公司出具工作联系单一份,原被告双方协商增加CT机房防护,价格为备选项目,四个防护通风门窗,价格合计为5000元。
本院认为,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原告郑州宇航防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为合同约定的洛阳市第一中医院射线防护工程进行施工,被告河南泰富科技有限公司也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价款。原被告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包死价112000元,被告具有支付义务。原被告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协商增加了部分工程项目,CT机房防护,价格为备选项目,备选项目价格为32326元,四个防护通风门窗,价格合计为5000元。原告依约进行施工,就增加部分的工程价款,被告也应支付。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167782.3元的诉讼请求,本院在149326元范围内予以支持。被告否认原告进行了施工,但就其反驳内容未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在本院向其释明举证责任后,被告也未就合同项目及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说明,故对其辩称意见,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河南泰富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郑州宇航防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欠货款14932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656元,由被告河南泰富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审 判 长  刘冰泉
代理审判员  秦海伟
人民陪审员  张志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孔令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