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新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销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6执6413号
天津新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鼎和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天津新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鼎和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津0116民初7483号民事调解书。经查,该判决书已于2021年4月2日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0)津0116执5875号,故本案系重复立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案作销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