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黑0110执2058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址:哈尔滨市道里区。
申请执行人:哈尔滨泓润消防设施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香坊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洪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哈尔滨泓润消防设施安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执行人哈尔滨泓润消防设施安装有限公司名下的车牌号为黑A4J4**车辆档案(车辆识别码:045313)查封期限为二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高峰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