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黑8109执保355号
申请人:***,男,蒙古族,1978年9月17日出生,住黑龙江省迎春林业局4委****。
被申请人:黑龙江省永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0636872764,住哈尔滨经济开发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软件**********。
关于***与黑龙江省永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9年7月17日立案。申请人***于2019年8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回申请。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