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浩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浩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黑0110执恢775号
申请执行人:黑龙江浩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香坊区**街道办事处朝阳村1-4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83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黑龙江省龙运现代出租管理有限公司司机,住哈尔滨市香坊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黑龙江浩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2018)黑0110执恢77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