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德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市德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17)浙0421执294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嘉兴市德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嘉善圣日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嘉善圣日置业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嘉善圣日置业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