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双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双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赣1002执98号
申请执行人江西双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心佳园18-19、22-2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3079022893C。
被执行人***,男,1973年10月22日出生,汉族,抚州市临川区人,住抚州市临川区。
被执行人***,男,1977年9月9日出生,汉族,抚州市人,住抚州市临川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2019年9月11日作出的(2019)赣1002民初240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提取或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0.8万元或查封、扣押相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